深度观察|刹车一踩 “收割”粉丝的辛巴李佳琦们纷纷“翻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4日18时03分讯(记者 李天春 黎盛荣 羊华)“网红”野蛮生长,粉丝变韭菜任其收割,这种现象在直播带货行业尤其突出。
在监管稍慢半拍的“网红”带货界,似乎没有一个IP是无辜的。辛巴被王海打假、李佳琦“掉进”不粘锅,脱口秀红人李雪琴“翻车”,被中消协点名。在以往,这些草根明星仰仗头部流量,面对舆情通常都是“正面怼”。如今风向变了,又都“委屈”地卖萌装无辜。转变的背后,是监管跟上踩了急刹车。对于身兼粉丝和消费者双重身份的广大网友,重庆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称,越是“网红”带货,越要慎重下单,因为你在前面捡便宜,人家在背后“提刀”收割你。
辛巴事儿多 王海出击来打假
11月1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晒出茗挚品牌燕窝相关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100克里含有的“功效”物质燕窝酸价值仅有人民币 0.07 元。同时,该产品蔗糖含量 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蛋白质含量为0。并表示该产品,在此情况下,以“赔钱卖”为卖点,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随着职业打假人王海加入指控,直指该燕窝就是糖水,一场来自打假人、主播和厂商的三方拉锯战就此打响。
指针回拨,11月4日,有网友晒出视频称,辛巴徒弟“时大漂亮”直播间售卖的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是糖水而非燕窝,这引发网友的关注。对此,辛巴和时大漂亮在直播间现场试验,并晒出相关检测报告证明产品质量没有问题。
茗挚品牌所属公司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也发表声明,“此次发出的商品均为合格正品,已经合规合法通过各个环节的质检流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赤裸裸的数据面前,产品是否存在问题已不再是公众追逐的话题。
但是,这不是辛巴团队第一次被曝出产品质量问题,更不是“带货”产业链历史的第一个“污点”。
今年7月,扬州电视台曝光了辛巴徒弟“蛋蛋小盆友”带货的一款泰国乳胶枕,产地并非泰国,而是青岛。
“售假”“虚假宣传”等事件,牵扯出类似辛巴这样的头部主播,或许更具有示范效应,也给从业者、企业敲响警钟——监管有时会慢半拍,但从不会缺席。
李佳琦“背锅” 问题锅上了热搜
直播带货虽然火爆,但一部分只顾着聚流量、扩销量的商家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商家、主播之间责任界定不清晰,遇到售后问题时互相“踢皮球”,进而引发消费维权事件。
李佳琦售后不退换产品问题,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
今年双11期间,有消费者在李佳琦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品牌潮鞋,但是收到鞋后对潮鞋不满意,要求和品牌方进行换货,但是品牌方表示运动鞋已经售罄无法换货。
更早之前,李佳琦还因为“不粘锅”质量问题登上热搜,其在直播间售卖某款“不粘锅”时,让助理将鸡蛋打入“不粘锅”后,鸡蛋始终粘在锅底。事后锅具公司宣称“李佳琦不会做饭,打鸡蛋的过程有误,锅没有问题”,但这一说法显然不具备说服力。
求生欲有多强?
被点名不到一天,李佳琦直播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一消费者购入某款运动鞋后表示货品有质量问题,经过品牌方与客户初步沟通,该款运动鞋已经售罄而无法换货,可以支持退款。11月8日品牌店铺已经完成了向该客户退款,11月12日品牌店铺电话联系顾客告知已完成退款并愿意提供一份店铺优惠券。
李雪琴“站台” 观看量被指注水
要说新晋流量主,身披北大光环的脱口秀主播李雪琴算是一个,不过刚一出名,就“不小心”翻了车。
11月20日,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 10月25日-11月15日期间收集直播带货类负面消息共计334083 条。头部明星被“点名”的除了李佳琦,还有李雪琴,她因参与一场直播带货,涉嫌机器刷量数据造假。对此,李雪琴也迅速给出了回应。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李雪琴工作室于21日回应了直播间“注水”,称“李雪琴以嘉宾的形式应邀做客这场直播,其本人及其工作团队并没有参与任何直播运营,对直播数据统计过程也毫不知情。
经历此次事件后,李雪琴工作室表示,会更谨慎地做好前期工作,对直播带货合作方进行严格审核,和合作伙伴互相监督,共同努力加强规范,遵循和输出正向价值观。李雪琴本人也通过录制短视频表示“造假的事不会干”,以后会更严格要求自己。
粉丝成韭菜 如何避免被收割
陈雨(化名)在重庆市荣昌区一事业单位工作,喜欢直播带货的互动购物氛围,并跟风买了不少“网红带货商品”,看到中消协的点名报告后,倍感失望。
“没想到网上有名的带货大咖,几乎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就连喜欢的‘男神’罗永浩都陷入带货风波。即便人设没出问题的大咖,也存在卖贵割韭菜的问题。”陈雨说,一次,她参加某大咖带货直播,抢到手的口红,经过几大电商平台比价,发现单价最贵,而且没有其他套购福利,算下来一点不划算,只有默默退了。
对此,重庆市消委会喻军提醒称,网络直播带货属于新经济范畴,(容易造成)消费者投诉主体不明确且异地投诉困难重重,(使得直播带货方)规避、减轻、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明星直播带货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存在直播平台为引流量花钱买粉,统计数据造假,夸大销量,误导抢购,消费者可依据《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进行依法维权。
在售前环节,消费者也要注意“被洗脑”,明星带货自带“个人崇拜”的加成,再经过蛊惑性的直播话术,很容易被带进坑里。身兼粉丝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尤其要提高定力,第一时间进行比价,真优惠才适合下单;而比不了价的所谓独家爆品,反而要多个心眼,拍了这样的商品,后期存在维权难的问题。
直播带货这一新业态,本质上就是以带货红人、商家、平台联手杀“粉”而生,因此,消费者可以适当“捡漏”切不可深陷其中。
监管在发力 十份文件治乱象
带货明星纷纷翻车,并非巧合,而是监管的声音更清晰了。
11月1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60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也连发两道监管文件,其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并指出网络直播带货需提供回看功能;《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即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
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针对直播带货行业下发的监管文件已超 10 份。
近日对直播带货准入门槛、数据保存等做出的规定,这都预示着,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正在建立。 相比于过去的无序发展,通过持续的监管,厘清主播和厂商的关系,能让主播在选品的时候更加严格,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监管发力,预示着乌烟瘴气的直播带货业态,离规范化、法制化越来越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带货明星集体“翻车”其实是一件好事。